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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規則

本頁依《115 學年度智慧健康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研究生手冊》整理,適用 115 學年度入學研究生。各項規定係依本校學則、學位授予法及其施行細則、本校研究生章程及本學程學程會議決議編訂;本頁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規辦理,規定如有修訂,以本校及本學程最新公告為準。

一畢業學分規定

本學位學程採 30 學分制,研究生應於修業年限內修畢應修科目與學分、必修課程成績通過並修滿 30 學分(含碩士論文 6 學分),且通過碩士學位考試,方得畢業並獲授碩士學位。

類別最低學分數說明
基礎必修課程12 學分共 4 門,含研究方法等核心課程
論文學分6 學分碩士論文,經學位考試通過後取得
選修課程12 學分學程預計開設 6 門,自選 4 門
合計30 學分全部修畢方可申請畢業
提醒|碩士論文 6 學分須於學位考試通過後始能取得,故申請學位考試前應已修畢或正在修習其餘 24 學分之課程;請於規劃修課進度時預留緩衝。

二修業年限

  1. 本學程修業年限為 1 至 4 年,一般以 2 年為標準修業期程。未能於 4 年內完成學業者,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延修或退學。
  2. 休學年限及其是否計入修業年限,悉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3. 本學程研究生之修業、選課、請假、休退學、學位考試及畢業相關規定,除依本手冊規定外,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規辦理。

三選課規定與學分抵免

(一)選課規定

  1. 每學期修課學分數上下限,依本校碩士在職學程選課辦法辦理。
  2. 必修課程每門均須修習,成績及格方可取得學分。
  3. 選修課程依學程公告之開授期程排課,請留意各學期開課公告,提前規劃修課計畫(課程配置詳見「課程規劃」頁面)。
  4. 同學可依論文研究需要,申請修習相關院系開設之研究所課程,惟須獲指導教授及學程主任同意。
  5. 選課、加退選及退選之期限與程序,依本校教務處公告辦理;逾期未完成者,後果由學生自負。

(二)跨系(院)選課與學分抵免

  1. 經核准之校內他系(所)研究所課程,得採計為本學程選修學分;未經事前核准者,不得列入畢業學分。
  2. 入學前已修習之研究所課程申請抵免者,應於入學第一學期加退選截止前提出,依本校學分抵免相關規定辦理,並經指導教授及學程主任審核。
  3. 抵免學分數依本校規定辦理,且必修課程原則上不予抵免。
提醒|跨系選課請務必「先申請、後修課」。未先取得指導教授與學程主任書面同意即自行修習之課程,事後不得追認為畢業學分。

四修課計畫書

  1. 研究生應於碩一上學期期末前,與指導教授(尚未確定者由學程主任協助)討論後填寫「修課計畫書」(附件 6),送學程辦公室備查。
  2. 修課計畫書應載明各學期擬修習之必修、選修科目及學分數,並確認可於修業年限內修滿 30 學分。
  3. 修課計畫內容如有變更,應於每學期加退選截止後更新,並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
  4. 申請論文計畫書口試及碩士學位考試時,均須檢附最新之修課計畫書。

五成績規定

(一)及格標準

  1. 各科成績以百分計,70 分以上為及格。論文學分為特殊成績,依口試結果認定。
  2. 碩士學位考試成績以 100 分為滿分,3 名口試委員評分均須達 70 分以上,方為通過。
  3. 不及格科目不計學分,須重修。
  4. 重修成績仍不及格者,依本校相關規定處理。

(二)成績計算方式

  1.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以各科目學分數乘以該科目成績為學分成績,各科學分成績總和除以修習學分總數,即為學期學業平均成績;計算時包括不及格科目成績在內。
  2. 畢業成績:以在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與碩士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計算之。
  3. 成績複查依本校教務處規定期限及程序辦理。
提醒|請留意必修課程之補修或重修申請截止日,避免影響畢業進度;重修科目仍須列入學期修課學分上限計算。

六休學、復學與退學

(一)休學與復學

  1. 研究生因故無法繼續修業者,得依本校學則規定申請休學;休學期間之計算及復學程序,悉依本校學則辦理。
  2. 休學期間仍與指導教授維持指導關係者,建議每學期至少與指導教授聯繫一次,回報研究進度與復學規劃。
  3. 復學後之課程規定,依入學學年度適用之規定辦理;如遇課程異動,由學程主任會同指導教授協助認定。

(二)退學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規規定應予退學:

  1. 修業期限屆滿,仍未修足應修科目與學分者。
  2. 碩士學位考試不及格,經重考一次仍不及格者。
  3. 依本校學則規定,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應予退學標準者。
  4. 在校期間違犯校規或有其他違法不端情事,經依本校學生獎懲相關規定議處,情節重大者。
  5. 論文有抄襲、造假或其他舞弊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依相關規定處理。
提醒|前述各款之認定標準與程序,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規辦理;本頁所載僅為提示,不得作為個案認定之唯一依據。

七請假與缺課

  1. 研究生請假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辦理,並應事先向授課教師報備。
  2. 本學程課程多集中於假日與夜間,單次缺課影響較大,請同學務必審慎安排工作與家庭行程。
  3. 缺課時數達各科目授課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授課教師得依課程大綱規定評定成績。

八研究生學術倫理規範

本學程重視學術誠信,每位同學均須遵守下列規定:

  1. 碩一入學後,除研究方法課程外,須完成「學術倫理線上課程」訓練,並於碩士論文提綱口試申請前,取得至少 6 小時之線上課程完成認證證明(認證表詳見附件 8)。
  2. 研究生應遵守學術倫理及研究倫理相關規範,涉及人體研究者,應依規定完成研究倫理審查(IRB)程序後始得進行資料蒐集。
  3. 所有作業、報告及論文,不得有抄襲、剽竊或不當引用之行為。
  4. 論文提交前需通過相似度比對系統檢測,相似度須在 20% 以下。
  5. 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工具輔助研究或撰寫時,應遵守研究生手冊「人工智慧工具使用規範」。
提醒|學術倫理課程可至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完成,請保存通過證明與修課時數紀錄備用。

九修業進度與重要時程

(一)兩年期修業進度建議

階段內容說明應完成文件
碩一上入學、修習「智慧健康管理特論」及選修課程、規劃修課計畫、完成學術倫理線上課程修課計畫書(附件 6)
碩一下修習「健康產業與經營管理」「研究方法」及選修課程、確定指導教授、確立研究方向指導教授確認表(附件 1)、學術倫理課程認證表(附件 8)
碩一升碩二(暑假)參加研究計畫撰寫工作坊(一)指導紀錄表(附件 13)
碩二上修習「健康產業趨勢與研討」及選修課程、撰寫論文第一至三章指導紀錄表(附件 13)
碩二寒假參加研究計畫撰寫工作坊(二)—
碩二下選修「質化研究」或「量化研究」、完成論文計畫書 → 申請提綱口試(第一階段)→ 通過後進行資料蒐集附件 3、4、5、6、8、9、13
完成論文後完成全文 → 準備論文口試文件 → 申請學位考試(第二階段)附件 5、6、7、8、9、13
口試通過後依委員意見修改 → 指導教授及學程主任確認 → 論文上傳 → 辦理離校離校程序檢核表(附件 14)

(二)重要時程備忘

事項期限
確定指導教授並繳交確認表碩一下學期結束前
完成學術倫理線上課程 6 小時論文計畫書口試申請前
論文計畫書口試申請口試日前 1 個月
學位考試舉行(第一學期)1 月 20 日前舉行;成績 1 月 31 日前送達註冊組
學位考試舉行(第二學期)7 月 20 日前舉行;成績 7 月 31 日前送達註冊組
論文延後公開申請學位考試舉行前
論文上傳與離校次學期註冊前一週內
提醒|實際修業進度請依個人研究狀況及學程規定彈性調整,並隨時與指導教授保持聯繫。指導教授制度與論文口試之詳細規定,請參閱研究生手冊第肆、伍章。

資料來源:《115 學年度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智慧健康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研究生手冊》貳、參、陸章(115 年 9 月版)。